目前代表NBA的電玩遊戲非《NBA 2K》和《NBA Live》系列莫屬,但在老玩家的心目中,地位最高的恐怕還是1993年推出的《NBA Jam》。後者以其獨一無二的荒誕不羈卻又趣味橫生的風格著稱,有別於前述走寫實模擬風格的兩款遊戲。
如今《ESPN The Magazine》就專訪到《NBA Jam》的製作人托梅爾(Mark Turmell),談到這款經典NBA電玩遊戲幕後製作祕辛,以下就是這次訪談的內容節錄:
問:當你在製作《NBA Jam》的時候,自己有意識到這將會是一款未來狂銷熱賣的作品嗎?
答:我的確在當下就意識到了這個趨勢,這點是毫無疑問的。當時你很輕易就可以創造出有別於其他競爭對手的全新作品,而《NBA Jam》的視覺風格絕對是其他電玩遊戲從未嘗試過。雖然你現在看起來或許覺得畫面非常粗糙,但在那時候這可是在遊戲界開創出全新領域。
對於我們製作團隊而言,這款遊戲的指標性意義在於它是第一款被正式授權的投幣式機台電玩遊戲。取得NBA官方授權可是相當困難,因為他們認為把自己的商標放上機台並不是個好主意,因為過去擺放機台的遊樂場總是和毒販或黑幫脫離不了關係,NBA官方可不想因此損毀自己形象。
所以我們必須和他們詳加解釋,一般遊樂場和他們印象中那樣其實有所差異,裡面還是有像是兒童遊戲區或是保齡球道等適合闔家娛樂的地方,假如NBA的商標可以在附近出現肯定是有正面效果。最後終於我們的論點成功說服他們改變心意,當下我們馬上知道自己的作品勢必將一炮而紅。
當《NBA Jam》正式推出後立刻成為搖錢樹,因為它一次可以讓四個人一同上場較勁,芝加哥當地甚至有些地方得把遊戲機台關閉,因為有太多人搶著要玩因此引爆多起衝突。遊樂場甚至每天都得把機台的投幣裝置換新,因為只要一天的時間容量就已經爆滿不敷使用!
但好笑的是我現在印象最深刻回憶是,我第一次在遊戲中加入灌籃這個動作。一開始我只是單純在增加遊戲中人物可以跳至的高度,到最後這個距離已經變得完全不合乎常理,但看起來卻是有趣極了,就是這個意外插曲在日後成為這款遊戲的最大招牌。
問:所以你最喜歡遊戲中哪兩位球員的組合呢?
答:我想其中最有趣的就是裴頓(Gary Payton)和喬丹(Michael Jordan)這兩個人,前者其實根本沒有入選到遊戲之中,當時是坎普(Shawn Kemp)和班傑明(Benoit Benjamin)代表了西雅圖超音速,而後者本身版權則因為不包含在NBA官方授權之中,我們也不得不將他排除在外。
但有一天我接到西岸一位經銷商的電話,對方告訴我裴頓願意自掏腰包讓自己在遊戲中現身,還強調不管這筆錢數目是多少他都肯付。所以我就告訴他該怎麼準備所需要的照片,我們不久後就收到了他寄來的東西,不只如此還再加上喬丹的部分!裡面更附有一張紙條寫道,我們兩個很想出現在遊戲裡面,快把我們加進去吧!
因此我們為了他們兩個人還特別製作了特殊版的《NBA Jam》,甚至在其中讓他們獨享超級巨星的數值。雖然只有非常少機台擁有這個特殊版,但裴頓和喬丹的確是存在的遊戲角色!
此外我還知道另外一件有趣的小故事,當時歐尼爾(Shaquille O'Neal)甚至還自己買了2座機台回家。不只如此,假如你肯相信的話,他甚至還把這兩台機器隨行帶到客場之旅,然後在旅館房間架起來玩,就這樣跟著球隊從一座城市來到下一座城市。
問:我們有聽說過一則謠言是,當皮本(Scottie Pippen)和某些特定隊伍對上時,他的數值會因此而往下修正,這是真的嗎?
答:沒錯真的是這樣,而且只有在公牛對上活塞的時候才會如此。假如比賽在最後關頭仍然戰況膠著,公牛隊的皮本或是葛蘭特(Horace Grant)執行最後一擊,我們為此特別寫了一套程式碼,讓他們兩人投籃不中的機率大大增加。因為過去公牛和活塞之間的恩怨情仇是如此錯綜複雜,我又是一個死忠的活塞迷,所以我當然要藉機好好修理宿敵一頓。
問:你們是第一個把像是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和棒球選手湯瑪斯(Frank Thomas)放進遊戲,而且還得額外付錢才能玩到這樣的隱藏角色,當初是怎麼會想出這個點子的?
答:因為我們自己就有一座專屬機台可以玩,所以大家就開始用自己照片做出對應的角色進去,這讓遊戲變得更加有趣,也是第一次有人試圖在投幣式電玩裡加入隱藏角色的設定。所以當後來我們和另一家遊戲公司合作,試圖把《NBA Jam》移植到掌上型或是電視遊樂器,他們就把隱藏角色概念加以延伸,讓自家的遊戲代言人湯瑪斯化身為遊戲中的虛擬角色。
此外我們也試過讓遊戲角色戴上各種萬聖節的面具,或者加入像是黑猩猩還是維京海盜這類的角色,接著就又更進一步加入名人的角色,這就是為什麼柯林頓也變成其中一員的理由。
《NBA Jam》機台版的各隊角色如下:
東區:亞特蘭大老鷹的威金斯(Dominique Wilkins)和奧格蒙(Stacey Augmon)、波士頓塞爾提克的路易斯(Reggie Lewis)和麥克海爾(Kevin McHale)、夏洛特黃蜂的強森(Larry Johnson)和吉爾(Kendall Gill)、芝加哥公牛的皮本和格蘭特、克里夫蘭騎士的普萊斯(Mark Price)和道爾提(Brad Daugherty)、底特律活塞的湯瑪斯(Isiah Thomas)和藍比爾(Bill Laimbeer)、印第安那溜馬的米勒(Reggie Miller)和施倫夫(Detlef Schrempf)、密爾瓦基公鹿的羅豪斯(Brad Lohaus)和愛德華(Blue Edwards)、邁阿密熱火的塞考利(Rony Seikaly)和萊斯(Glen Rice)、紐澤西籃網的柯曼(Derrick Coleman)和派卓維奇(Drazen Petrovic)、奧蘭多魔術的歐尼爾和史考爾斯(Scott Skiles)、紐約尼克的尤英(Patrick Ewing)和歐克利(Charles Oakley)、費城七六人的霍金斯(Hersey Hawkins)和荷納塞克(Jeff Hornacek)、華盛頓子彈的古格利奧塔(Tom Gugliotta)和H.葛蘭特(Harvey Grant)。
西區:達拉斯小牛的D.哈潑(Derek Harper)和尤佐力諾(Mike Iuzzolino)、丹佛金塊的穆湯波(Dikembe Mutombo)和艾利斯(LaPhonso Ellis)、金州勇士的哈德威(Tim Hardaway)和穆林(Chris Mullin)、休士頓火箭的歐拉朱萬(Hakeem Olajuwon)和史密斯(Kenny Smith)、洛杉磯快艇的曼寧(Danny Manning)和R.哈潑(Ron Harper)、洛杉磯湖人的史考特(Byron Scott)和帕金斯(Sam Perkins)、明尼蘇達灰狼的雷特納(Christian Laettner)和波森(Chuck Person)、鳳凰城太陽的巴克利(Charles Barkley)和馬爾利(Dan Majerle)、波特蘭拓荒者的崔斯勒(Clyde Drexler)和波特(Terry Porter)、沙加緬度國王的迪斯戴爾(Wayman Tisdale)和韋伯(Spud Webb)、聖安東尼奧馬刺的羅賓森(David Robinson)和艾略特(Sean Elliott)、西雅圖超音速的坎普和班傑明、猶他爵士的馬龍(Karl Malone)和史塔克頓(John Stockton)。
新聞出處:痞客邦NBA新聞
http://nba.pixnet.net/news/article/2013-09-25/21000/21112
如今《ESPN The Magazine》就專訪到《NBA Jam》的製作人托梅爾(Mark Turmell),談到這款經典NBA電玩遊戲幕後製作祕辛,以下就是這次訪談的內容節錄:
問:當你在製作《NBA Jam》的時候,自己有意識到這將會是一款未來狂銷熱賣的作品嗎?
答:我的確在當下就意識到了這個趨勢,這點是毫無疑問的。當時你很輕易就可以創造出有別於其他競爭對手的全新作品,而《NBA Jam》的視覺風格絕對是其他電玩遊戲從未嘗試過。雖然你現在看起來或許覺得畫面非常粗糙,但在那時候這可是在遊戲界開創出全新領域。
對於我們製作團隊而言,這款遊戲的指標性意義在於它是第一款被正式授權的投幣式機台電玩遊戲。取得NBA官方授權可是相當困難,因為他們認為把自己的商標放上機台並不是個好主意,因為過去擺放機台的遊樂場總是和毒販或黑幫脫離不了關係,NBA官方可不想因此損毀自己形象。
所以我們必須和他們詳加解釋,一般遊樂場和他們印象中那樣其實有所差異,裡面還是有像是兒童遊戲區或是保齡球道等適合闔家娛樂的地方,假如NBA的商標可以在附近出現肯定是有正面效果。最後終於我們的論點成功說服他們改變心意,當下我們馬上知道自己的作品勢必將一炮而紅。
當《NBA Jam》正式推出後立刻成為搖錢樹,因為它一次可以讓四個人一同上場較勁,芝加哥當地甚至有些地方得把遊戲機台關閉,因為有太多人搶著要玩因此引爆多起衝突。遊樂場甚至每天都得把機台的投幣裝置換新,因為只要一天的時間容量就已經爆滿不敷使用!
但好笑的是我現在印象最深刻回憶是,我第一次在遊戲中加入灌籃這個動作。一開始我只是單純在增加遊戲中人物可以跳至的高度,到最後這個距離已經變得完全不合乎常理,但看起來卻是有趣極了,就是這個意外插曲在日後成為這款遊戲的最大招牌。
問:所以你最喜歡遊戲中哪兩位球員的組合呢?
答:我想其中最有趣的就是裴頓(Gary Payton)和喬丹(Michael Jordan)這兩個人,前者其實根本沒有入選到遊戲之中,當時是坎普(Shawn Kemp)和班傑明(Benoit Benjamin)代表了西雅圖超音速,而後者本身版權則因為不包含在NBA官方授權之中,我們也不得不將他排除在外。
但有一天我接到西岸一位經銷商的電話,對方告訴我裴頓願意自掏腰包讓自己在遊戲中現身,還強調不管這筆錢數目是多少他都肯付。所以我就告訴他該怎麼準備所需要的照片,我們不久後就收到了他寄來的東西,不只如此還再加上喬丹的部分!裡面更附有一張紙條寫道,我們兩個很想出現在遊戲裡面,快把我們加進去吧!
因此我們為了他們兩個人還特別製作了特殊版的《NBA Jam》,甚至在其中讓他們獨享超級巨星的數值。雖然只有非常少機台擁有這個特殊版,但裴頓和喬丹的確是存在的遊戲角色!
此外我還知道另外一件有趣的小故事,當時歐尼爾(Shaquille O'Neal)甚至還自己買了2座機台回家。不只如此,假如你肯相信的話,他甚至還把這兩台機器隨行帶到客場之旅,然後在旅館房間架起來玩,就這樣跟著球隊從一座城市來到下一座城市。
問:我們有聽說過一則謠言是,當皮本(Scottie Pippen)和某些特定隊伍對上時,他的數值會因此而往下修正,這是真的嗎?
答:沒錯真的是這樣,而且只有在公牛對上活塞的時候才會如此。假如比賽在最後關頭仍然戰況膠著,公牛隊的皮本或是葛蘭特(Horace Grant)執行最後一擊,我們為此特別寫了一套程式碼,讓他們兩人投籃不中的機率大大增加。因為過去公牛和活塞之間的恩怨情仇是如此錯綜複雜,我又是一個死忠的活塞迷,所以我當然要藉機好好修理宿敵一頓。
問:你們是第一個把像是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和棒球選手湯瑪斯(Frank Thomas)放進遊戲,而且還得額外付錢才能玩到這樣的隱藏角色,當初是怎麼會想出這個點子的?
答:因為我們自己就有一座專屬機台可以玩,所以大家就開始用自己照片做出對應的角色進去,這讓遊戲變得更加有趣,也是第一次有人試圖在投幣式電玩裡加入隱藏角色的設定。所以當後來我們和另一家遊戲公司合作,試圖把《NBA Jam》移植到掌上型或是電視遊樂器,他們就把隱藏角色概念加以延伸,讓自家的遊戲代言人湯瑪斯化身為遊戲中的虛擬角色。
此外我們也試過讓遊戲角色戴上各種萬聖節的面具,或者加入像是黑猩猩還是維京海盜這類的角色,接著就又更進一步加入名人的角色,這就是為什麼柯林頓也變成其中一員的理由。
《NBA Jam》機台版的各隊角色如下:
東區:亞特蘭大老鷹的威金斯(Dominique Wilkins)和奧格蒙(Stacey Augmon)、波士頓塞爾提克的路易斯(Reggie Lewis)和麥克海爾(Kevin McHale)、夏洛特黃蜂的強森(Larry Johnson)和吉爾(Kendall Gill)、芝加哥公牛的皮本和格蘭特、克里夫蘭騎士的普萊斯(Mark Price)和道爾提(Brad Daugherty)、底特律活塞的湯瑪斯(Isiah Thomas)和藍比爾(Bill Laimbeer)、印第安那溜馬的米勒(Reggie Miller)和施倫夫(Detlef Schrempf)、密爾瓦基公鹿的羅豪斯(Brad Lohaus)和愛德華(Blue Edwards)、邁阿密熱火的塞考利(Rony Seikaly)和萊斯(Glen Rice)、紐澤西籃網的柯曼(Derrick Coleman)和派卓維奇(Drazen Petrovic)、奧蘭多魔術的歐尼爾和史考爾斯(Scott Skiles)、紐約尼克的尤英(Patrick Ewing)和歐克利(Charles Oakley)、費城七六人的霍金斯(Hersey Hawkins)和荷納塞克(Jeff Hornacek)、華盛頓子彈的古格利奧塔(Tom Gugliotta)和H.葛蘭特(Harvey Grant)。
西區:達拉斯小牛的D.哈潑(Derek Harper)和尤佐力諾(Mike Iuzzolino)、丹佛金塊的穆湯波(Dikembe Mutombo)和艾利斯(LaPhonso Ellis)、金州勇士的哈德威(Tim Hardaway)和穆林(Chris Mullin)、休士頓火箭的歐拉朱萬(Hakeem Olajuwon)和史密斯(Kenny Smith)、洛杉磯快艇的曼寧(Danny Manning)和R.哈潑(Ron Harper)、洛杉磯湖人的史考特(Byron Scott)和帕金斯(Sam Perkins)、明尼蘇達灰狼的雷特納(Christian Laettner)和波森(Chuck Person)、鳳凰城太陽的巴克利(Charles Barkley)和馬爾利(Dan Majerle)、波特蘭拓荒者的崔斯勒(Clyde Drexler)和波特(Terry Porter)、沙加緬度國王的迪斯戴爾(Wayman Tisdale)和韋伯(Spud Webb)、聖安東尼奧馬刺的羅賓森(David Robinson)和艾略特(Sean Elliott)、西雅圖超音速的坎普和班傑明、猶他爵士的馬龍(Karl Malone)和史塔克頓(John Stockton)。
新聞出處:痞客邦NBA新聞
http://nba.pixnet.net/news/article/2013-09-25/21000/21112